原標題:好人有好報 最高獎兩萬
廣州日報訊(記者廖靖文 通訊員海宣)好人是社會文明的標桿,除了給好人掌聲,還能給好人什么呢?近日,廣州市海珠區(qū)出臺了《海珠區(qū)獎勵禮遇幫扶道德模范和身邊好人實施意見(試行)》,作為全市首個好人領域的獎勵禮遇實施意見,海珠區(qū)從制度層面向社會清晰傳遞了“好人好報”的價值觀念。
分別獎勵1000元~20000元
社會發(fā)展需要正能量的引領和推動。近年海珠區(qū)以踐行核心價值觀為重點,著力打造“好人”文化,先后涌現(xiàn)出趙廣軍、李玉枝2名全國道德模范,“中國好人”7人,“廣東好人”4人,“廣州好人”49人,形成獨特的海珠好人“群星現(xiàn)象”,構建具有示范價值的道德建設“海珠樣本”。海珠頻現(xiàn)好人得益于“好人有好報”的制度保障。近日,《海珠區(qū)獎勵禮遇幫扶道德模范和身邊好人實施意見(試行)》正式出臺,對好人模范在生活上給予關心關愛,在精神上給予嘉許嘉獎,為營造“敢于做好事、好人有好報”的社會環(huán)境提供了保障。
根據(jù)《實施意見》,禮遇和幫扶的范圍和對象為由海珠區(qū)申報,獲得全國、省、市級道德模范稱號和提名獎以及入選全國、省、市、區(qū)級好人榜的道德模范和身邊好人。對獲得全國、全省、全市道德模范及提名獎,“中國好人”、“廣東好人”、“廣州好人”及提名獎,“海珠好人”獲得者,按照一定的標準進行一次性獎勵,獎金在1000元~20000元之間(見上表)。
向社會公開征集“海珠好人”
近日,由海珠區(qū)委宣傳部、海珠區(qū)文明辦打造的“海珠好人365”評選平臺正式向社會公開征集“海珠好人”。經過半個多月的深入挖掘和群眾、社區(qū)、街道以及企事業(yè)單位推薦,17名候選人及先進事跡先后在平臺滾動報道。9月3日,根據(jù)網絡投票情況進行評議,最終評選出6名月度“海珠好人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