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》的規(guī)定,外國人在華停留分三種情況:短期停留、長期居留和永久居留。短期停留,主要是來華進行旅游、探親、經(jīng)貿(mào)等活動。短期停留一般來說給不足一年的簽證。長期居留主要是對來華留學、工作、投資等人員給予1-5年多次往返的簽證和居留證件。短期停留和長期居留,對外國人來華是非常方便的,也能滿足他們在中國旅游、經(jīng)商、工作、生活的實際需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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